【热点】出口报关单上的品名与进货发票品名不一致,会影响退税么?
因此,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时,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写,并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信息相符。如遇到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多种零部件,则应书面报告关于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否则,如被判定为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不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不符,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来源:厦门税务;供稿:第三税务分局;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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