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进口危化品随附单据对应商品项号关系申报新规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及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将于2023年3月31日22:00-24:00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内容为:
进口报关单新增“80000001-企业符合性声明、80000002-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80000003-危险公示标签、80000004-安全数据单”四类随附单据,随附单据选择上述类型时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
一、单一窗口录入说明
(一)当进口报关单商品货物为危险化学品且填报的“货物属性”为“31-散装危险化学品”时,需上传企业符合性声明、安全数据单。
(二)当进口报关单商品货物为危险化学品且填报的“货物属性”为“32-件装危险化学品”时,需上传企业符合性声明、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
货物属性 | 需传随附单据类别 |
31-散装危险化学品 | 80000001-企业符合性声明 |
80000004-安全数据单 | |
32-件装危险化学品 | 80000001-企业符合性声明 |
80000003-危险公示标签 | |
80000004-安全数据单 |
(三)报关单表体商品项如涉及上述要求,每条商品货物需分别上传相关随附单据(导入方式随附单据传输同页面录入规则)。
(四)报关单表体增加“商品单据”按钮,用户可快速查看该项商品已上传的随附单据类型及名称(详见文末附图)。
二、报文导入
(一)采用报文导入进行对接的情况,业务要求与界面录入相同。
(二)使用单一窗口导入客户端的用户,需更新导入客户端及客户端控件至最新版本,3月31日19点之后可下载更新。
(三)导入报文版本号为4.9.4,点此查看报文规范。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来源:关务小二转自关务情报科。